有店那是一定要住店的,有饭那是一定要吃好的,衣服那是一定要找洗衣婆子每天投宿时送去第二日收回来保证干干净净穿起来舒舒坦坦的。于拿钱买好日子过这一条上,这两人是出奇地合得来,明荃干活,庄彻买单饭钱,其他各掏各的,财帐两清,合作愉快。
所以往沧野去的这前三天,真是心情舒畅。每每前面道上情况不对,车帘放下来,就没什么人去拦一个村妇赶的大车,而合州之后,明显也没什么正道人来找麻烦。
明荃是个有趣的人儿,赶车开心了会哼点小曲,喝点小酒会划拳对酒令,性格也大气随和什么都不计较,除了舒服,让人感觉不到突然多出这么一个人对原本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一个合格的暗卫,是不会让你有突兀感的,即使她已经退出那种生活很久了。
但相处时间越长,庄彻越感觉眼前这个赶车的身形有些熟悉,是那种在记忆里一闪而过却深铭入心的印象。
从知道陈琮与明荃去过长湖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想起那个红衣战鬼的影子,直到那时,他都没想过那是个女人,虽然他与那人的眼光只有一瞬间的交错,但血污的脸上那双眼睛里的凶狠和凌厉着实曾令他心头一震。
尸山血海中长刀滴血的披甲鬼神,如罗刹一般的存在,只在那一瞬间的目光交错之下就与他互相信任,一挥手将护着的孩子扔了过来。他立刻就懂了,伸手接住,将那孩子放在旁边的马上由同伴送离战场。
也只是那一刻的相交,扔出孩子后红衣战甲所在的地方被西歧兵蜂拥而上淹没,他想那个人大概就此死掉了吧,所以去了另一个方向。
如果没死,就是眼前这个身形慵懒,满脸“你来打我啊”欠揍表情的女人么?
那个被扔过来的孩子,是陈琮?
虽然每段路程都是计划好的,不出意外他二人每天都有干净客栈可住,有好吃的饭食可填肚子,可人生不如意事总是会发生,顺当日子才过了三天,他们便被前几日山洪冲断的桥拦在了半道上。这会子河水清洌舒缓,断桥半茬子咧着嘴在眼前,眼见之处没地方可涉水绕过,眼看着日头西斜绕过去也要黑灯瞎火才能到下一个打尖地儿了。两个本想坐享其成的人目瞪口呆地在河边上看了半天,最终心不甘情不愿地决定今夜露宿打野食过日子。
虽是万般无奈,毕竟都是江湖老狐狸,养活自己的本事那还是有的,只不过,都不太勤快。好在两人划拳水平差不多,总算有个公平的较量,庄彻划输了也只能自认倒霉,看了看身后的林子和眼前的河湾,认定抓鱼显然比打兔子来得容易,便麻利儿地削了根树枝,掖了衣摆脱了鞋,下到河湾叉鱼。
明荃去林中拣些干枝回来生火,一抬头看见一河清辉,映着纤秀灵动的一个影子,忍不住“呵”了一声,笑道:“我前生是积了什么德,竟能有这般福气看如此好景!”
恶人谷主是何等会借势打力之人,怎会放过这机会?
庄彻叉了几条鱼,随手用河里捞的草串了鱼嘴拎上岸来,神清气爽地:“看舒坦的话,可否劳烦尊驾动个手?”
明荃心甘情愿地接鱼过来去剖洗,嘴上满是欢喜:“你出貌我出力,倒都是不亏的。”
庄彻见她一付“食色性也”的坦荡模样,衣衫松松垮垮,走路摇摇摆摆,哪里有半点凌厉红衣战鬼的影子?心中叹口气,只道是自己想得多了,那个人多半早已战死沙场,实打实是个男人罢?
不多时,明荃收拾好鱼抹上盐串枝上烤,想是饿得慌了,闻到香气眼神明亮,原本清寡的脸上也漾出点红晕,看着多了好些生机。
庄彻坐火堆对面看着,心中不免一动。
这女人眉眼间转化的本事已臻化境,一颦一笑看似率性实则无心,想知道她心里到底有什么?省省吧。
吃完饭两个人各自找一处洗衣晾晒,然后便无趣得紧。若是投宿某个镇上,这会儿还能街市上晃晃,荒郊野外黑灯瞎火的那真是什么乐子也没有,又都没聊天的兴趣,大眼瞪小眼一阵后,二人在车旁两边各拣一处睡了。
丑寅交替之时,明荃照例醒来,河风凉爽,通体舒畅。躺着瞧了一会儿满天星河,坐起来调理内息,打坐练功。
一条长鞭无声无息划破黑暗而来,虽无杀意却极凶狠,在抽中明荃左脸颊那一刻,明荃抬手抓住了鞭梢。
明荃颇有些恼火地睁眼,果不其然看见一脸挑衅的庄彻在面前不远处,用很欠揍的声音发出挑战:“操家伙!”